律師去開庭了,書記官不負責任地不告訴我們讓不讓閱卷,於是我一個人被留在高等法院等結果。因為要律師簽字才能領卷,所以實際上我在這裡也根本於事無補,只是浪費我的時間而已。因為,閱卷室就可以打電話通知律師給不給卷了,為什麼要我留在這裏等閱卷室通知我,我再打給律師呢?可惜律師之命不能違啊……只能當作放鬆休息了,只是工作很多的今天八成又得加班了。嗯,不過高等法院的沙發坐起來真的很舒服的。